“十年之前
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
我们还是一样
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
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;
十年之后
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
只是那种温柔
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
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”
每当听到这首《十年》,我都禁不住想起我的初恋爱人,掐指算来,与她分手今年正好十年。其实内心一直想写点什么,借以怀恋那份失去的真情。
我和她认识的时候,是在高中时期,那一年我们都16岁,如花的季节。她那时是学校出名的美女,而我什么都不是,靠着死缠烂打终于成为了她的护花使者。现在回想起来,我都诧异自己当年的死皮赖脸,不过我认为自己值得。
由于双方家庭观念的差异,她的家里一直都没有接纳我的意思。3年后我上班了,她高考落榜了,我们意识到我们要永远厮守在一起就只有结婚。于是在上班的第二年,我们不顾双方家里的强烈反对,毅然去登记结婚了。婚后,才能体会到成家的艰辛,工作是那么的难找,仅靠我一人的薪水连自己都养不活……。她是家里的老幺,哥姐都是大学生,她父母的心愿就是也想把她培养成大学生。于是在婚后第二年,她母亲找熟人让她去高三复读,次年高考居然中了第三批。从此后,我们也就过起了两地分居的日子,只有在寒暑假才能相聚。我能做的,只是按月给她寄生活费和书信往来。
自此,我就经常感到不安,总感觉有什么事将要发生。97年,也就是她即将毕业的一年,春节放假了,回来和我商量毕业分配的事情。她姐姐在一个大城市一家单位给她找了个差事,条件是要求未婚……,我说能让我考虑几天么?一下子感觉心情特别沉重。
那是一个特殊的日子,大年十四,刚好那天我们伟大的小平同志逝世,举国哀悼的日子,更巧的是那天还是情人节。吃过晚饭,我们相约出去走。
华灯初上,虽然今年政府取消元宵庆祝活动,但街上许多情人们依然在享受属于他们的节日。到处可以碰到天真可爱的小花童向你推销鲜花,她幽幽的叹到:“认识你这么长时间,还从来没见你送一朵花给我……”。扪心自问,的确是这样,我连忙喊过来一个卖花小孩,要了10朵,正要掏钱时,她拦住了我,说不要了。我诧异间,她说出了原因。“10朵花啊,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呀,我知道每月你都把工资的大部分寄给了我,自己过的很清苦,你为我做的太多了。我虽然很想你能送我花,但我又怎么忍心你乱花钱呢……”
那一刻,我心中的不快和不解烟消云散,一种被理解的感动使我清醒认识到: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终身厮守,有时候分手又何尝能说是不爱?我们的分手,与爱情无关,我又为什么要这么耿耿于怀呢?第三天,我们登记离婚了。
接下来的半年,我们依然书信联系,我依然为她寄生活费,直至她毕业。
98年以后,关于她的消息越来越少了,我换了单位,也许是电话号码换了的缘故,我也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,我们就这样失去了联系。
分手十年后的今天,我有了爱我的妻和我爱的女儿,我想她也应该过的很好吧,虽然我不知道,但我内心是这样想:希望她过得比我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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